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大类专业分流方案
1、分流时间
一年级第2学期第15周,全校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初审合格公布后。
2、分流办法
学生报志愿,根据各专业人数不低于全部人数之半的80%的原则,按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学生第1学年成绩排名,逐个录取到各专业。具体流程:
1)学生填报志愿,在“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中选择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志愿时,要求第一、第二志愿不能填写一样的专业,且不能为空。
2)调取学校教务系统中第1学年土木工程大类总排名,各专业将第一志愿申报本专业的学生按该排名顺次录取到本专业,得到各专业暂录人数。
3)检查各专业暂录人数是否不低于大类学生总数的40%。“是”则录取结束。如果某专业出现“否”的情况,则按刚好符合不低于大类学生总数40%的原则计算本专业应录取的最低学生数,然后将另一专业暂录取的排名末尾的学生调整到本专业、补足该最低学生数。
3、补充
全校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由其它学院转入土木工程大类的学生,终审通过的,按学生志愿分流到“土木工程专业”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全校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结束后,转出土木工程大类的学生,终审未通过的,由土木工程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共同考虑学生情况、协商后确定分流到“土木工程专业”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