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加境内外交流返校后,需进行成绩认定。成绩认定分“置换课程”和“学分认定”两种方法。学生在境内外所修课程与培养方案里的课程的学分、内容均相同或相近的,可采用“课程置换”。否则可采用“学分认定”,“学分认定”需明确认定课程所属课程类型。
学生在系统里进行成绩认定前,请填写《人居学院本科生境内外交流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表),同时附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及所修课程的大纲与简介。经学生所在系的系主任(或主管教学副主任)签字同意后将纸质申请表、成绩单原件提交到院教务。学院将参考学生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学习之前向学院书面提交的《西安交通高校交流学生学习计划表》,提请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批通过后,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学服务平台,选择成绩认定服务中的“校外课程认定”模块填写成绩认定申请。
成绩认定如涉及成绩等级和百分制成绩换算,参考下表。
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段对照表
成绩等级 |
转换后的成绩 |
成绩等级 |
转换后的成绩 |
成绩等级 |
转换后的成绩 |
A+ |
98 |
A |
92 |
A- |
87 |
B+ |
83 |
B |
79 |
B- |
76 |
C+ |
73 |
C |
70 |
C- |
66 |
D |
62 |
F |
59及以下 |
|
|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