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审批与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19 12:56:12 点击量:

(2017年7月17日试行)

   为鼓励人居学院教职员工从事教学研究、促进教学成果产出、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报

1. 学院在适当的时候(一般是年初或者经费下达时)向全院发布教学研究项目指南,明确支持的教学研究项目类型、资助额度、开支截止时间等。学院鼓励的教学研究项目类型主要有教改研究、在线课程建设、全校通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学校发布的其它教学研究项目等。

2. 学院教职员工均可申报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并可根据当年度发布的《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申报指南》、随时进行项目申报。学院在必要时发布集中受理申报的通知。《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申报指南》一般在年初发布,中期可根据学校各类项目申报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4。

3. 申报人填写《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第一部分并附申报书(纸质),经系(中心)主任同意后,提交学院教务部门。

4. 属于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未获立项的应附原始申报书,否则应附人居学院要求的相关申报书(模板由人居学院提供)。

二、立项审批与实施

1. 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对项目的立项进行审批,填写《审批表》中第二部分。

2. 立项审批时,需明确资助经费的额度、经费支出截止时间以及经费来源。当学院相关经费紧张、暂不支持的,或申报人认为可以不需要经费资助即可立项时,资助经费额度栏填写“无”。当学院相关经费有限且同期有多个项目同时申报的,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确定资助额度。

3. 获得立项的审批表由学院教务部门保管,并向项目负责人提供复印件。

4. 立项审批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审批表》第二部分规定的支出时间内、按照允许的开支内容,到学院教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凭发票实报实销;可在额度范围内多次报销),并协助教务员对项目的实际开支做记录。报销经办人不是项目负责人本人的,项目负责人需向教务员讲明。

5. 学院教务员对各立项项目的开支做记录,随时掌控开支情况。如果项目负责人未在《审批表》第二部分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完成额度内的全部经费支出,学院将对结余额度收回、补充其它急需使用的项目。

三、结题验收

1. 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申请结题,到学院教务部门、在原《审批表》上填写结题申请(签字、时间),并同时提交结题报告(纸质)(模板由人居学院提供)。

2. 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小组(通常由教学委员会成员担任)进行结题验收答辩,在原《审批表》上填写结题验收评语与结论。

3. 经过结题验收的《审批表》由学院教务部门保管,并向项目负责人提供复印件。

四、其它

1. 经过学院立项并验收通过的项目,将在学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予以认可,具体办法依据学院相关文件。

2. 学院教务部员按下列内容对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归档:1)《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审批表》原件,后附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2)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清单(表头:项目负责人、系/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资助经费额度、立项时间、实际开支总额、结题时间、结题结论)。

3. 本文件相关表格和模板见附件。人居学院其它项目申报书模板后续发布。

 

附件1: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审批表

附件2:人居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3:人居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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