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请假与缓考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22 17:19:48 点击量:

 

201792日起试行)(20171222日更新)

根据《bet3365info本科生请假办法》(西交教〔201682号),为方便人居学院学生办理请假和缓考手续,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包括因病请假、因私事请假、因公事请假、缓考。请假期间有结课考试无法参加的,须同时办理请假和缓考手续。

一、请假

1.        除急病或本人意外事故外,学生请假应该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

2.        学生填写因病请假、因私事请假、因公事请假申请表,按照本文件相应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因公事请假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科技竞赛、体育比赛等活动和参加公派交流项目。

3.        学生须在请假申请表备注栏写明销假时间,请假期满及时到书院销假。逾期未及时销假的以旷课论处。

4.        学生将获得审批的请假申请表复印件提交任课教师备案,方可被认定为该课程请假。

5.        课程考核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

6.        学生因急病或本人意外事故需在事后补假的,须在事发当日或次日以内完成补假手续,逾期不办者以旷课论处。补假时需提供急诊病例等证明,否则不予批准。

二、缓考

1.        学生因严重疾病、考试冲突、参加学校重要公事活动或者参加已获得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的外出交流活动等无法参加某门课程的结课考试的,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

2.        学生在“教务系统管理平台”中的“缓考申请”模块填写申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等待学院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审批。因严重疾病办理缓考的需附医院证明、充分说明当时的确不能参加考试,否则不予批准。

3.        学生因结课考试前突发急病或本人意外事故无法参加考试且来不及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的,须在考试当日或次日补办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以旷考论处。补办缓考时需提供医院急诊病例等能够充分说明当时的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证明,否则不予批准。

4.        学生小学期因外出交流或重要的公事活动(已获得学校相关部门批准)无法参加必修实践环节的,按缓考办理类似延缓手续,获得审批后在下一学年跟随下一级补修(申请免修的除外)。

 


 

 

下一条:人居学院教学类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关闭